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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9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月30日,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总工会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1.市总工会党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总工会党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市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和当下的核心工作抓紧抓实。党组班子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中共盘锦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印发市委巡察反馈意见“1+3”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盘工党组发〔2025〕3号。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委、办和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任成员。针对巡察指出的全部问题、提出的全部意见建议,确定8个方面67项整改任务5项意见建议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日常协调推进和跟踪督办机制,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期间累计8次听取、调度巡察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形成了《中共盘锦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报送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同时抄报市委巡察办。整改期间,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各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积极承担责任、凝聚思想共识,有效形成整改工作合力。集中整改期后,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推动解决未完成整改问题,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整改双公开(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暂未开展,待市纪委监委对整改报告审核意见通过后,进行整改双公开。

2.“一把手”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崔发林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市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化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理解和把握。在反馈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要求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完善整改制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实。随即召开市总工会2024年第(36)次党组会议暨主席办公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王炳森同志关于巡察工作讲话精神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工作要求,审议市总党组《整改方案》。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问题摆进去,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根源找差距,从严重危害作剖析,站在对党负责、对工会干部职工负责、对工运事业负责的高度,以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推动制定“1+3”《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台账》,并先后6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整改期间,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对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存在问题真整改、真见效在集中整改阶段后,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落实。

巡察反馈以来,市总工会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67项整改问题,目前完成整改59项(其中,立行立改18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需要长期整改4个,整改完成率94%。整改以来市总工会党组共制定整改措施108条,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11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任务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够扎实

一是宣传引领不到位。

    1)具体问题表现:未按市委要求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专题部署,未研究制定宣传宣讲具体举措,2022年至今共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139次,其中深入企业仅2次,占比1.43%。

整改情况:①已制定《盘锦市总工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具体举措,综合运用示范宣讲、调研座谈、线上微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沉浸式宣传宣讲。②2024年7月工会党组成员已开展宣讲活动。③督促各区县、经开区总工会开展各级各类宣传宣讲活动。

    2)具体问题表现:2023年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宣讲活动58场次,均未组织“工匠”进行宣讲,大洼区高级中学等51所中小学没有开展宣讲。

整改情况①已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宣讲活动。②有计划地组织“工匠”进行宣讲。2024年12月20日,邀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盘锦工匠”,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沥青基础油分公司安环质量办公室副主任兼加氢车间副主任于龙同志走进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为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等六个专业200余名师生进行了宣讲。③指导大洼区工会制定计划,开展“工匠进校园宣讲”。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具体问题表现:2019年未对学习贯彻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部署,工作方案7个月后才制定下发且无责任分工,“女职工关爱室”建设等2项任务未达标。

整改情况①围绕学习贯彻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出台《盘锦市总工会2025年工作要点》,围绕“六项重点任务”和“二二三三一”工作摆布,按照市总六届八次全委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标准,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贡献工会力量。②已完成“女职工关爱室”建设。市总机关全体女职工干部组成11个调研组,开展全市女职工关爱室全面摸底调研活动。召开女职工工作推进会议,对女职工关爱室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通报。经核查确认,对4家不能继续正常发挥作用的女职工关爱室进行清理摘牌。

2)具体问题表现:2023年未对省总工会、市委下发的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进行部署落实,2023年10月市总工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被留置后至今未调整,实施方案确定19项工作任务,对驻盘央企服务等10项未完成当年计划,占比55%。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市总工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下发督查通知单第1期,对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一次督导督查。

三是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够有力。

1)具体问题表现:2023年所辖3个党支部49名党员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发展献良策”活动。

整改情况已形成市总工会“我为发展献良策”活动方案、市总工会“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两项活动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

2体问题表现:未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

整改情况已形成《市总工会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制度》,并按照制度规定,严格开展工作。

3)具体问题表现:未组织3名长期在市总工会工作的流动党员参加主题教育。

整改情况3名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已经转入盘锦市总工会机关党支部及服务中心党支部,并按照支部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推动工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一是组织职工建功立业有差距。

    1)具体问题表现:全市企业建会率未达到“集中建会攻坚行动”目标,新增工会会员增长率较全省低1.74%,“八大群体”仍有商场信息员、房产中介、保安员等3个未建立工会联合会。

整改情况结合2025年工作重点,推进建会入会工作。印发了《盘锦市加快推进工会组织应建尽建实施方案》,成立了6个由党组成员为组长的调研组,力争通过一年努力,建强做实工会组织体系,摸清全市未建会、应建会单位数量,通过单独建会、联合建会、行业建会等方式组织建会。正在开展为3137名2024年新入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发放“暖新礼包”工作。

2)具体问题表现:开展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不到位,2023年“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竞赛共有5项,其中“招商引资竞赛”等3项未开展,“五小”竞赛未按照优胜集体不少于10个要求开展评选。

整改情况①开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竞赛活动。目前,招商引资竞赛和外贸增长竞赛正在开展,年底结束。②在2025年职工创新成果大赛中评选“五小”赛项优胜集体。

3)具体问题表现:截至巡察进驻,全市健在的2531名劳模中195名个人信息不全,一名劳模被判刑未及时发现,误发慰问金3笔合计7500元。

整改情况①组织各区县(经开区)总工会对各自管理的劳模进行信息收集,并协调公安部门对失联劳模的信息进行查询。目前已完善137名劳模信息。②误发的慰问金已完成追缴工作。

    二是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不够有力。

1)具体问题表现:产业工人参政议政比例偏低,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50人中产业工人仅1人,占比2%。

整改情况2025年市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换届工作中推荐部分产业工人为市总工会委员会委员,提高产业工人在工会委员会委员中的占比。

    2)具体问题表现:2023年未对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成员单位进行年度评价考核,提升产业工人“三素质”方案未实施。

整改情况6个区县(经济区)已完成自评工作,6月底前,市产改办对各区县(经济区)自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确保每年至少一次。②通过开展技能大赛、劳动主题竞赛、劳模评选、送技能进企业等活动载体,不断提升产业工人素质。

3)具体问题表现:“送技能、进企业”活动未按要求开展,2018年以来对普瑞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开展8次“应急救护”活动,惠及职工仅960人次。

整改情况“送技能、进企业”活动。已制定并下发《关于开展2025年“送技能进企业”活动的通知》,全年开展活动2次,覆盖职工1000余人次。

三是维护职工权益成效不明显。

    1)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以来开展50场普法宣传均未对“12351”职工维权热线进行重点推广宣传。

整改情况利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对“12351”进行线上宣传。发放《“12351”宣传手册》,通过集中宣传和基层工会宣传的方式,对“12351”职工维权热线作用、服务范围和拨打方式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12351”在职工群众中的知晓率。

2)具体问题表现:开展法律援助12起,经调解解决纠纷的仅3起,占比25%。

整改情况①已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团队,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②对接“辽工服务”小程序法律援助模块,在线服务律师工作时间内随时解答通过小程序来咨询的职工的问题。③印制工会法律援助宣传单,开展法律援助政策宣传。

3)具体问题表现:截至2023年底市劳动仲裁院共受理职工劳动纠纷1517起,同期市总工会通过信访和“12351”转办仅15起。

整改情况①建立市总工会信访接待制度,完善信访接待流程,在市总工会网站公示。建立信访工作台账,配备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工会信访接待工作。②已确定一名联络员并开展日常工作。

4)具体问题表现:2019年12月因“‘两癌’筛查项目与实际不符”等3个问题被省总工会函询并限期整改。

整改情况①2020年1月,市总工会针对函询问题向省总工会报送了整改报告,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了纠正。②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参加两癌筛查的女职工进行全员审计,未发现问题,省总工会同意后向市总工会拨付了专项两癌资金。

5)具体问题表现:2021年以来全市48.7%的百人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单位未对所属8841名女职工安排“两癌”筛查。

整改情况①利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线上宣传,发放《辽宁省女职工劳动?;ぐ旆ā肥植幔ü行突愎せ嵝姆绞酵贫萌说ノ宦男形肮そ?ldquo;两癌”检查的主体责任。②印发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程序指南,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将两癌筛查写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条款。③利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线上宣传,发放《“两癌”健康知识》宣传手册,加大对“两癌”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女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四是服务职工阵地建设有差距。

    1)具体问题表现:共享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管理缺位,2021年开馆至今未开展图书借阅工作,3.3万册价值约70万元图书闲置,红娘工作室、心理咨询室未开展服务,心理咨询电话为空号。

整改情况开展图书借阅工作。制定了《共享职工之家书籍借阅管理制度》《共享职工之家书籍借阅逾期管理制度》和《共享职工之家书籍借阅证办理须知》。②制定了图书配送方案,3月31日前将3.3万册闲置书籍配送给驻盘央企、省属企业,使图书资源流动起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③印发《关于成立市总工会红娘工作室服务团队的通知》,从市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及市总工会共享职工之家选出7人,组建市总工会红娘工作室服务团队,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开展日常接待工作。④已开通心理咨询服务电话,邀请省医大心理科专家开展2次职工心理健康讲座。

    2)具体问题表现:全市现有244家职工驿站,随机抽查10家,发现其中6家基本设施不全,万达广场驿站无人值守,仅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

整改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对驿站进行了检查,对服务效果不佳的工会驿站责令整改。

五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充分。

1)具体问题表现:未广泛动员各阶层和各领域人士通过捐赠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至今无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活动。

整改情况①已接收爱心企业捐赠口罩9000个,用于关爱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群体。②在市总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发布倡议书。

    2)具体问题表现:2023年未按省总工会要求监管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执行进度,盘山县、兴隆台区发放20名职工8.87万元超过要求时限最长3个月。

整改情况:及时督促各区县总工会按进度完成帮扶项目,已在2023年底前完成资金发放并及时录入帮扶管理平台。

3)具体问题表现:连续3年未开展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工作,近2年未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工会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对象。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2025年全市工会机关干部赴基层蹲点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各区县(开发区)总工会同步开展蹲点工作。

3.深化工会改革创新不到位,完善信息化建设有差距

一是“机关化”“行政化”现象仍有存在。

1)具体问题表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5次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均提出仍存在“机关化、行政化”问题,未引起重视。

整改情况制定《市总工会去“机关化、行政化”整改方案》,并严抓落实。 

    2)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以来,内设机构宣教部等5个部室违反规定向基层工会下发文件560份,仅2021年就下发123份。

整改情况规范部室发文管理,完善《市总工会公章管理使用规定》,办公室对各部室的印章进行回收并加强管理。用章时填写《公章审批登记单》,以部门下发的红头文件由办公室集中管理文件号,文件底稿、正文和发文审批单留存办公室。

二是推进数字化建设有差距。

1)具体问题表现:市总工会官网“工会简介”“部门工作”版块10年未更新,期间机关内设机构2次调整均未体现,“法规宣传”内容9年未更新,其间《工会法》已修订2次,“帮扶服务”等5个页面均无内容。

整改情况制定《盘锦市总工会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重新梳理门户网站各版块,更新相关数据信息。

2)具体问题表现:2023年省总工会下发工作通报,市总工会会员数据必填信息缺失占比分别为99.99%、99.69%,工会组织数据必填信息缺失占比为91.24%、0.17%,两次排名均靠后。

整改情况2024年6月13日辽宁省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数据汇聚工作动态第4期中,对全省实名制数据中必填信息缺失情况分析排名,我市位列第一。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保持。

3)具体问题表现:2020年花费160余万元开发的职工家APP,2022年4月被省通信管理局以“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2023年10月停止使用后没有对9万余名会员的个人信息进行跟踪处理。

整改情况①2022年7月,上传OPPO商城通过审核,同时向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回复。②按照市总党组要求,市总工会与职工家APP平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规定“双方各自的保密义务在职工家APP运行期间和完成或终止后持续有效”。2024年10月,向职工家APP平台公司下达《关于对职工家APP注册会员个人信息安全处理的通知》。要求职工家APP平台公司严格按照合同保密条款规定,在职工家APP 停止服务后,防止泄露、滥用、复制或非法转让注册会员信息给任何第三方。按照与阿里云的购买协议规定,所有注册会员信息已经全部安全销毁。

4.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到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差距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

1)具体问题表现:2019年以来,未对本单位职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培训。

整改情况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②2024年9月纳入市总工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市总机关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培训,邀请意识形态工作有关专家开展专题授课。

2)具体问题表现: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

整改情况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②纳入2025年度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责任意识,避免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3)具体问题表现:5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2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涉及内容高度重复。

整改情况:2024年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均包含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质量显著提高。

4)具体问题表现:“三审”制度不严,2021年、2023年微信公众号发生重大涉政表述错误。

整改情况:修订《盘锦市总工会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实行审批制,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表述错误。

二是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

1)具体问题表现:保密委员会成员调整不及时,具体责任分工不明确,缺乏涉密人员管理等制度。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关于成立市总工会保密委员会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保密工作台账,专人专本记录保密工作,对涉密文件详细记录来文时间、来文单位和文件去处。邀请市保密局相关同志为市总工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

2)具体问题表现:定密责任人及定密权限自2021年至今未更新,涉密人员岗前未进行“三方”审查、未签订保密承诺书。

整改情况:更新2025年市总工会定密责任人及定密权限,并开展审查,保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3)具体问题表现:抽查12台互联网计算机,3台存储处理过敏感文件。

整改情况:将《保密法》《国家安全法》列入2025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在市总工会一楼张贴保密宣传展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向市保密局购买专业保密自查软件,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脑保密检查。对处理过敏感文件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谈话提醒,加强保密意识。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

一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够。

1)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至2023年,党组应召开12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仅召开6次,未开展专题调研,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制定《市总工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②3月13日召开了市总工会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年”大会,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③年底前进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④市总工会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并形成工作记录。

2)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至2023年9名党组成员对下级83次提醒谈话,内容宽泛笼统,其中2020年、2021年完全相同。

整改情况:制定《市总工会提醒谈话工作制度》;②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归档立卷,并继续在重要节点开展提醒谈话。

3)具体问题表现:缺乏“八小时之外”监督,1名党员干部因家庭纠纷和生活作风问题,先后受到两次党纪处分。

整改情况: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明确监督管理的内容与范围,提高党员干部对八小时之外自我约束重要性认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是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仅听取市总工会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报告2次。

整改情况:市总工会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党组及班子成员在对照检查中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

2)具体问题表现:2019年6月以来对市总工会党组成员、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95人次,同年度谈话内容相同缺乏针对性,其中2022年5月对17人廉政谈话提出“春节将至,廉洁过节”等要求。

整改情况:①制定《市总工会廉政谈话工作制度》;②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归档立卷,并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③召开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暨正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

三是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1)具体问题表现:工会经费催缴不到位,近6年审计778家基层工会组织,其中340家欠解工会经费,占比43.7%。

整改情况制定基层工会欠解工会经费台账,与基层工会协调,催缴其欠解的工会经费。

2)具体问题表现:截至巡察进驻,未研究推动解决下级工会经费及筹备金5932.88万元返还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盘锦市加快推进工会组织应建尽建实施方案》,成立了6个由党组成员为组长的调研组,力争通过一年努力,建强做实工会组织体系,摸清全市未建会、应建会单位数量,通过单独建会、联合建会、行业建会等方式,推进企业建会工作和筹备金返还工作。

3)具体问题表现:财务账户1个未及时更换法定代表人,2个未及时注销,再就业服务专项资金账户法定代表人已退休11年仍未变更,2019年9月结余财政资金3.86万元滞留至今。

整改情况市总工会再就业服务专项资金账户结余资金3.86万元已经返还市财政局国库,已经注销该银行账户。对农行定期存款账户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对民生银行开户正在办理更换法定代表人业务。

4)具体问题表现:连续6年支付劳务费122笔151.3万元未代收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对涉及劳务费支出项目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5)具体问题表现:未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档案整理等机关日常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6年服务费累计104.4万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辽宁省总工会购买服务暂行办法》,非必要不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四是资产监管存在漏洞。

1)具体问题表现:未按规定每年清查固定资产,2023年盘亏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固定资产共109台账面原值57.08万元,截至巡察进驻未处理。

整改情况明确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按照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做盘亏损处理。

2)具体问题表现: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89件,超标11.8万元。

整改情况制定《市总工会资产配置标准》,明确各级办公设备和家具采购标准和价格,并严格执行。

3)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至2020年1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采购199笔460.5万元未进行三方询价。

整改情况完善《盘锦市总工会机关和事业单位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询价采购程序,并严格执行。

五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1)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至2019年无公函接待21笔1.6万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市总工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加强对公务接待的经费管理,执行公务接待程序要有公函、有审批、按标准、有清单,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具体问题表现:2019年至2023年违规发放元宵节福利338人次1.22万元。

整改情况制定《市总工会机关工会节日福利发放标准》,明确节日发放福利慰问品范围和标准并严格执行。

6.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以党建带工建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班子自身建设存在差距。

1)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以来,基层工会活力建设经费等16笔大额资金支出合计290.6万元未经党组会审核把关。

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市总工会《关于规范市总工会本级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加强大额资金支出管理,确保大额资金支出经党组会议审议后再拨付。

2)具体问题表现:4个年度未对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整改情况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市总工会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3)具体问题表现:2020年未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安排未体现党建工作内容。

整改情况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制定市总工会2025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4)具体问题表现: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1名党组成员未按“以案促改”要求进行对照检查。

整改情况①1月,完善《市总工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组成员于市总工会党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学习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②已要求该党组成员按照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求,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③2月16日,召开市总工会领导班子2024年度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民主生活会,并获得市委督导组的高度认可。

5)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组织生活会2名党组成员均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①1月,完善形成《市总工会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制度》,并组织各支部深入学习。②市总工会各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已于3月中旬全部完成,所有党组成员均已按照会议要求对标对表开展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及自我批评。

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和激励制度执行不到位。

1)具体问题表现:2019年6月以来22人次晋升职务职级,未按有关要求进行政治素质考察。

整改情况①重新查阅2019年6月以来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对缺少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表,时任人事工作具体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认真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加深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理解和掌握,增强纪实意识。③根据完善后的《市总工会选人用人工作制度》,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市总工会共选拔晋升科级干部19人,经市总工会自查,选任程序规范,选任纪实材料存档及时完整,不存在政治素质考察材料缺失情况。

2)具体问题表现:机关和下属单位2个科级岗位空缺近6年。

整改情况①市总工会对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空岗、未来5年干部退休和队伍结构变化情况进行了统计,根据干部储备情况,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于2024年8月、9月分别开展了市总工会服务中心职工服务科科长和市工人文化宫主任的选拔任用工作;2025年2月,1名副科级干部主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工作(因该同志目前正在休产假,不宜开展选拔任用工作)。②为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市总工会进一步完《市总工会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在上述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并及时完整保存了选拔任用纪实材料。

3)具体问题表现:2023年2月完成第一批职级晋升工作,相较2019年6月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开始实施滞后,正向激励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①对市总工会干部队伍进行认真梳理,制作了四级主任科员至四级调研员晋升管理台账,台账中包含年度考核、奖惩情况等多项信息,为党组动议决定人选提供主要依据。②自市委第八轮巡察起,市总工会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干部分两批次开展了职级晋升工作,2024年7月,市总工会晋升二级主任科员1名,晋升三级主任科员1名;2025年3月,市总工会晋升四级调研员2名、一级主任科员2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四级主任科员1名。经统计,每名职级晋升人选推荐率和优秀率均为100%。目前,市总工会机关除个别不符合晋升条件人员外,其余参公人员均晋升了职级。

4)具体问题表现:机关编制35个,实有28人,而劳务派遣人员55人,其中10人涉财务、档案管理等重要岗位。

整改情况①市总工会2024年11月由市总工会服务中心调任1名正科级干部,目前空编7名,根据干部配备需求和储备情况,2025年计划补充4名公务员,其中在2025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计划中申报补充公务员2名(其中包含财务人员1名),预计下半年可到岗工作,将加强财务专业干部储备培养;②根据《市总工会机关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盘编办发〔2024〕45号)文件规定,市总工会根据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设置,完善市总工会机关定岗定责定流程手册,将每个岗位职责落实到在编在岗人员,做到了空编不空岗;③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见》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用工范围,严格按辅助岗位使用国企派驻人员,明确国企派驻人员岗位,目前已无国企派驻人员在重要工作岗位工作。

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

1)具体问题表现:机关党总支书记空缺超过6个月,机关第一党支部连续6年未发展党员,2016年至今3名党员身份的劳务派遣人员党组织关系仍未转入。

整改情况①已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关于调整中共盘锦市总工会机关总支部委员会总支书记的请示》并得到批复。②3名国企派驻人员党组织关系已经转入盘锦市总工会机关党支部及服务中心党支部。

2)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以来,机关党总支所辖3个支部书记均未开展述职及接受评议,未按要求向盘锦智慧党建平台上报信息。

整改情况①已于3月28日,组织市总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市总工会2024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完成2024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②已安排党务人员负责盘锦智慧党建平台信息上报工作,定期上报特色党建信息。

7.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以党建带工建存在薄弱环节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1)具体问题表现:未针对2017年11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制定整改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党组未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已于2025年2月16日召开市总工会2024年度暨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完成情况,目前已听取2次。

2)具体问题表现:巡察反馈的3项共28个问题,8个问题依然存在,其中,财务管理不规范等5个问题边改边犯,个别领导干部分工不够科学合理等3个问题出现反弹。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市总工会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市总工会领导班子科学合理安排分工。

8.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不到位,服务企业发展有差距

推动营商环境建设不到位,服务企业发展有差距。

1)具体问题表现:2018年以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仅1次。

整改情况已纳入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5年2月6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

2)具体问题表现:2020年未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专题研讨。

整改情况市总党组于2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暨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动员大会精神及我市要求,组织开展专题研讨。

3)具体问题表现:2023年“工会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中,“落实助企措施、服务纾困解难”等5项工作任务仅制定方案未落实。

整改情况目前对未落实的5项工作任务方案进行详细剖析,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目标、实施步骤、责任人以及时间节点,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方案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助力企业振兴发展。

4)具体问题表现:2022年、2023年未按省总工会支持企业政策要求核实返还市直小微、小额企业全额工会经费,涉及50家14.42万元。

整改情况对已经核实的市直小微企业、市直小额缴费企业工会经费进行了返还。

(二)对巡察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任务

1.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工会事业高质量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把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穿到工会工作全过程,有效团结引领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整改情况①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宣讲。持续在职工群众中开展各级各类宣讲活动,组织职工参与收看“中国工人大思政课”劳模工匠宣讲团首场宣讲,大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劳动、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②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组织工人日报、辽宁工人报和市融媒体平台总结宣传盘锦各级工会扎实推进三年行动的工作举措、重要成果、积极变化,《盘锦市总工会全方位服务职工“落地有声”》等报道,生动展现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奋力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良好风貌。③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宣传劳模工匠、五一奖获得者等先进典型事迹。统筹做好国家和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宣传工作。“振兴宣讲”等各类宣传宣讲活动持续开展,在全社会深入弘扬“三种精神”,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深入人心,并从劳动中汲取自信自强、踔厉奋发的勇气和底气。

2.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分析研判工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加强日常监督,持续传导压力,防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隐患,强化工会经费规范管理,加大资产管控力度,坚决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每年定期开展廉政形势分析,召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会议。认真执行《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坚持每年年初研究制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并不定期向纪检组报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阶段性报告。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制订《盘锦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3.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统筹推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开创新时代党建带工建的良好局面。

整改情况①研究制定《2025年市总工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对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及规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抓好贯彻落实。③市总工会党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定选人用人政治方向,强化选人用人政治标尺,严把选人用人关,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选人用人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提升市总工会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4.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效服务企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要求,全面实施“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等专项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更精准的服务、更直接的政策帮扶,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整改情况①传达学习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要求。②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研讨。③广泛宣传工会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5.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注重常态长效,要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切实用整改成果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总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地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市总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 个尾巴,以钉钉子精神抓到位、抓彻底、抓长效,既针对反馈问题继续推进和深化整改,又举一反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任务,严格按要求推进,确保短期内高质量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持续抓督办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和省总工会的决策部署在市总工会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工会自身建设。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市总工会工作发展的重要契机,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全总、省总各项决策部署,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工会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着力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着力提升维权服务质量,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化工会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前进动力,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盘锦新篇章作出工会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总工会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427-2835809

通讯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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